各学院:
为树立创新创业先进典型,营造鼓励探索、勇于创新、乐于创业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榆林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榆林学院发〔2025〕52 号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奖励标准
奖学金设立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人,每人奖励3000元;二等奖不超过10人,每人奖励2000 元;三等奖不超过15名,每人奖励1000 元。
三、评选条件
奖学金评审在考查课程成绩、综合考评成绩基础上,重点考查创新创业成绩。
1.课程成绩:要求课程成绩不能有挂科。
2.综合考评成绩:要求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专业前50%。
3.创新创业成绩:(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其中,参评一等奖学金:须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赛省赛金奖或者其他A类学科竞赛国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参评二等奖学金:须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赛省赛银奖或者其他A类学科竞赛国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参评三等奖学金:须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赛省赛铜奖或者其他A类学科竞赛国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学院评审阶段(3月27 日—4月12日)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填报榆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报表(附件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各学院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课程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并按创新创业成绩评分标准核算总得分,排序后择优推荐,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校。
2.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4月13日报送推荐材料至学校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3.学校审查阶段(4月13日—4月25日)
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组织学校评审委员会(由教务处、学工部、团委、研究生院、招就处等联合组成)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本科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提交校长办公会进行终审。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引导。各学院应积极宣传奖学金政策,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充分了解申请流程、时限及相关要求,并及时申请。
2.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须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审查课程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是否达标,并严格按照创新创业成绩评分标准核算得分并排序,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3.坚持公平公开。评选过程必须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 开原则,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规范开展。确保做到评定程序公开、评审结果公开。
4.严格落实执行。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时间节点和要求 完成评定与报送工作,做到评前有记录、评中有宣传、评后有 公示,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院实施细则。
附件:1.榆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指标体系及评分参照标准
2.榆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报表
榆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3月27日